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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以企业年度公示报告制度取代年检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2 11:24:33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全市百余家企业负责人齐聚市工商局会议厅,了解如何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避免因公示不及时,造成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101日起,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我市正式实行企业年度公示报告制度,取代以往的年检。公众可通过平台查询我市已公示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等。同时《条例》规定,企业将于每年11日至630日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将其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变化等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机关将从201571日起,对企业实施随机抽查,未按规定期限履行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拉入“异常名录”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411家企业完成公示。

  

  来源:本溪日报 2014-11-12 编辑:李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