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学校开始整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日前市物价局下发《加强全市各类学校价格自律提醒告诫书》,对市属各类学校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全市各学校从8月11日开始对照告诫书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物价部门将重点检查全市各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及价格公示情况。 此次整改和规范教育收费主要包括7项内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中小学校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在校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公办高中超“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并收费,在“三限”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用;严禁以班级名义收取班费、活动费及其它费用;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凡是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必须在本学校的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来源:本溪日报 2014-8-21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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