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职工住院医疗保障新计划
7月4日,从市总工会召开的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于7月1日推出了新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提升至130元,不限报销次数。 2010年以来,我市实施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分别是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住院+重疾)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住院+意外)。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的费用,可按基本医疗保险自付部分的70%领取互助金。截至6月末,我市共有42万余人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了满足不同层次职工需求,维持正常互助保障正常运行,今年,我市推出了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住院+意外+重疾),职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130元,不再限制报销次数,最高可领取4.9万余元。职工还能累计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另外,我市还推出了“女职工特殊疾病”和“职工团体意外”等保障计划。
来源:本溪日报 2014-7-7 编辑:张爱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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