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严格管理公车支出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李克强总理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承诺,以及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36条实施意见。近一段时间以来,市财政局从自身职能角度出发,加强对全市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大力控制公车类费用支出。紧紧握住全市公车类费用支出的“钱袋子”,从公车的“车轮”下节约出更多资金服务于本溪建设。 根据公务用车支出的特点,市财政局从公务用车运行的各个环节入手,一个方面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审批;另一方面加强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压缩公务用车经费。从制度上完善公车管理,从程序上规范公车购置和使用。 市财政局通过对全市公车购置进行“严进、严出”,对车辆购置标准进行严格控制,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的“四严”管理,从而严格控制了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对公务用车实行“严进、严出”的编制管理,给公务车上“户口”。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内更新,不新增车辆,不超编配车,报废车辆一律经评估后实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上缴国库。通过对车辆购置审批方面“严进、严出”的严格管理,在保证各单位行政办公效率的前提下,节省了大量购车资金。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严格控制购置标准,凡更新购置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不得超标。特别是对一些党政机关拥有的越野车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而配备越野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在审批程序上,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市本级部门或单位凡新购或使用财政资金更新车辆一律需上报市政府批准。 不仅在公车购置审批上狠下功夫,市财政局还加强了公车日常使用管理。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我市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实行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统一调度、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对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来源:本溪日报2013-6-26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