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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以劳动关系大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5 20:24:51 浏览次数: 【字体:

728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市委书记冮瑞在讲话中指出,要建立符合本溪实际、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让广大职工群众工作得更体面,生活得更有尊严,以大和谐促进本溪大发展。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工会组织建设为依托,在健全维权机制、促进企业和职工实现互利双赢、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我市劳动关系总体上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我市劳动关系领域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也有一些不协调不稳定的因素,亟待妥善解决。

为此,冮瑞对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要以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以中小非公企业为主要对象,推动企业建立起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协商共决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收入同步增长,达到劳资“双赢”的实际效果。二是以实现职工体面劳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大对企业用工情况和《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和手段,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要督促企业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积极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突出重点,努力从源头上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权益维护机制,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对劳动争议实行联动调处,及时化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应急方案和处置机制,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要强化职工主体地位,鼓励并支持企业建立职工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力度。要针对就业、就医、就学等困难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帮扶与救助;各级政府要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中;各级干部要当好职工的贴心人,实现帮扶的常态化、长效化和社会化。

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继壮主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桂馥对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做出通报。会议还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平山区和华联商厦、市鹤腾铁塑制品厂做典型经验介绍。

 市委副书记李景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哲、副市长温雪琼、市政协副主席李明出席会议。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娄彦莉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本溪日报2011-7-29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