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入省文明城市行列
昨天下午,全省2008—200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会在沈阳举行。会上,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授予本溪市省“文明城市”称号。市委副书记李景阳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经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盖成立出席会议并领取奖牌。 去年4月,我市启动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过全市上下近一年的努力,城市形象和社会管理得到较大改善,整个创建过程成为本溪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社会建设成效最好、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显著成效。 李景阳在发言中说,新春伊始,本溪市荣获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省委、省政府给予本溪的莫大鞭策和鼓励。近两年来,本溪市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科学定位、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在理念上创新、在常态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主要工作是:用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发展环境;用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经济发展;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品位;用文明城市创建塑造城市形象。 李景阳在发言中说,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我们将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文明委的相关要求,统筹抓好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生活、生态环境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切实做到“五个更加”,即: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全力推进钢铁、医药、旅游“三大产业”集群和“三都五城”建设;更加注重彰显特色,大力唱响解放思想、充满激情、加快发展的主旋律,加强市民道德建设,创新开展各种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把全市谋发展、惠民生、促稳定的激情充分释放出来;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抓住涉关群众就医、就业、就学、救助等社会热点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更加注重城市形象塑造,加快打造沈本城际连接带,建设沈溪新城,全力推进沈本一体化,积极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准,展示城市的文明形象;更加注重规范创建,引导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强化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运行,使创建活动有声势、有亮点、有实效,不断迸发出生机和活力,力争把本溪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入到一个新的境界。
来源:本溪日报2010-2-23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