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春节前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心系群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 《通知》指出,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纪律和规定,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维护群众利益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的良好氛围。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过一个健康、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严禁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向上级送钱、财、物、卡、土特产品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违法违纪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赠送钱财;严禁用公款搞上下级相互吃请和拜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任何人钱财;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减少、简化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 《通知》强调,要心系群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和改进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做顺民意、排民忧、解民难的实事。节日期间,要加大对生产和社会安全的监管,集中对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要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要加大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确保各种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发放;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要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的“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活动的成果,高度重视春节前后的信访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通知》提出,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上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对顶风违纪和情节严重的组织和个人,要从严查处。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春节前后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来源:本溪日报2010-2-3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