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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市委制定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17 09:26:47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溪市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暂行办法》。《办法》从党代表开展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的主要形式、开展活动的保障机制、党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办理落实等几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依据。

    《办法》规定,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集中活动可以代表团、代表专业小组、临时代表小组和10名以上代表联合的形式开展,分散活动由党代表所在团组自行组织安排。

    《办法》着眼于落实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提出询问、质询,列席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建议,党代表联系党员,组织党代表培训,提出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等九种形式的代表活动为载体,落实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充分发挥党代表参谋表率、民主监督、桥梁纽带的作用。

    《办法》明确规定党代会闭会期间由市委统一组织的代表活动,经费由市财政列支;相关单位要为党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对代表开展工作消极应付,甚至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及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办法》 明确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的办理程序和落实责任。党代表开展活动可提出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经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梳理汇总按照登记、送审、转交、办理、回复、反馈的步骤,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要求,确保代表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办理。

 

来源:本溪日报2009-12-17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