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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27 10:39:5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11)精神,积极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各级党政机关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把增收节支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事抓好抓实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宏观形势影响,我市经济运行面临严峻挑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为使我市经济在各种严峻挑战面前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既要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又要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努力节省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增收节支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事抓好抓实,并带头倡导节俭清廉的风气。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决抑制和克服各种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把反对奢侈浪费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政机关接到本通知后,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具体落实方案,确保中央和省、市提出的压缩各项行政经费支出比例要求的完成。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和把握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明确责任,确保应收尽收。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税源、保增长,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收入的难点问题。各级财税部门要把市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收入形势分析,大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加强税收征管,实现精细化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 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加强税收政策管理,维护财税秩序。强化税源税基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征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财政管理体制,严禁税收串库、混库和乱拉税源、改变入库级次、截留财政收入等违纪问题发生。

(三)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依法管严管实非税收入,特别是要强化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各执收单位要管严管实各项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努力实现足额征收,及时入库,对执法部门收缴的罚没款物,结案后要及时变现上缴国库。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将应纳入政府性基金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 防止出现虚增收入问题。

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大力开展节支活动,加强财务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削减一般性支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一)压缩经费类支出

1.要坚决克服文山会海现象,大力压缩机关会议、文件、通信等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今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水、电、油消耗指标等一般性支出压缩都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降低5%。各级财政要通过调减部门拨款预算方式落实压缩支出的各项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核减后的经费预算执行,严禁截留挪用专项拨款等财政资金用于一般性经费支出。这项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办公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具体部署并抓好落实。

2.完善公款出国(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支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规定,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格控制、审查出国(境)团组结构规模和出访人员身份,特别是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出访,各单位在派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团出访或参加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时要严格把关。完善出国(境)经费审核制度,出国(境)经费要在近3年平均水平基础上压缩20%。这项工作由各级外事、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组织部门等具体负责落实。今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和市外事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一些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3.强化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从严控制接待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市内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用餐要严格按照标准用工作餐,有条件的地方提倡自助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住宿尽量使用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应在定点饭店内安排。对上级领导的考察调研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娱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贵重礼品、纪念品。今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上年基础上削减10%。这项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办公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4.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今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15%。今年6月底之前,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辆按标准配置的规定,更新车辆一律实行交旧换新并统一上缴同级财政部门集中处置。凡是车辆没有定编的必须定编。要严格禁止配备超标车。凡是机关公务车辆,都要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执行,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水平基础上压缩15%

5.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上半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在建的楼堂馆所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鉴别开工审批手续是否合法,经批准建设的楼堂馆所面积、资金、占地和标准等是否符合规定。

(二)保障重点支出

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人员工资和机关运转的基本支出,确保农民各类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足额安排,确保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民生工程重点支出。要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市本级超收财力原则上只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项目,遇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追加的,必须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

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已明确责任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在省、市未进行检查之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先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负责,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党政齐抓共管,确保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取得明显实效。200911月底前,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分别报市纪委监察局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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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溪日报2009-3-27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