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出台实施意见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辽宁省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前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本溪市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继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第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之后,又一个规范和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性文件,对我市掀起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新高潮意义重大。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内容、主要任务以及主要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干部教育培训要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提出了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为我市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三服务”思想。在总体目标上,体现了全面性和具体化,明确培训对象要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进行培训;规定市管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应达到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一般不少于100学时。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了5个重点,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各类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主要任务上,确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等5个重点培训工程。在主要措施上,制定了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改革、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等6项措施。在组织领导上,强调各级党委要统筹规划,市委组织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其他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使大规模干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市委组织部)
来源:本溪日报2009-3-19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