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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3月1日颁布实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6 10:31:26 浏览次数: 【字体:

2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0931日颁布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相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一直用预算外收入的概念来表述非税收入,而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预算外收入的范畴已经越来越不适应财政管理的需要。目前,国家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尚停留在政府规章层面上,缺乏更高的非税收入征管效力,因此,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建立规范化的非税收入体系,实行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为推进我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1222日审.议通过了《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093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实施是我市财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重大进步,通过立法规范非税收入的范围、管理原则、征管办法、法律责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征管、堵塞漏洞、规范运作,使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遵循法制框架,确保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管理、统一编制预算、统一集中支付,为实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提供必要的条件,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打好基础。
  市人大、市政府等部门的负责同志,驻溪新闻机构及本市各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本溪日报2009-2-26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