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民族工作先进典型分受国务院省政府表彰
本报讯 【记者 邵璇】 记者从市委统战部获悉,我市12个获得国家、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日前分别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表彰。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民族工作领域最高表彰。此次受到表彰的12个集体和个人模范典型中,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与环资科、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鹏一、溪湖区教育局局长杨向宇受到国务院表彰;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观山悦社区、溪湖区河西小学、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罗平、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大队长王巴图、市水务局管理科主任科员谢廷强、桓仁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郭术苹受到省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