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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耕地保护情况实行目标考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7 16:18:2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王舒】 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我市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评分体系。今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6份,县区政府与乡镇、街道政府签订责任书39份,乡镇、街道政府与村签订责任书279份。

年初以来,市政府依据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县区、乡镇街道、村逐级分解,由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逐级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面积、等级等,并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对耕地保护考核评分结果予以通报,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征转用地项目审核上报,启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问责机制,予以严肃处理。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并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计划时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