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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切实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纪律保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6 08:58:3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穆浩】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运用好‘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在要求干部对事业担当的同时,体现出组织对干部的担当、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担当”要求,立足监督职责,切实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围绕“三个担当”要求,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出台了《本溪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三个担当”进一步做好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20条措施》。从坚持回访教育跟踪帮助,激励受处分干部干事创业、严肃查办问题线索,最大限度缩短核查周期、严厉查处诬告陷害、及时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合理使用谈话函询、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等方面细化任务、明确职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执法的各个环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出妥善处置。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界限,精准量纪。对属于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属情节轻微的,按程序报批后,不作为问题线索处理,只提出整改建议;在线索处置工作中,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属情节轻微或情节较轻但现实表现良好,或者虽属情节较重但现实表现良好且有突出成绩的,一般按“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处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被审查调查对象的认错态度、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属于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量纪上加大从轻或减轻处理处分力度。

  市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三个担当”要求,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让干部真正卸下思想包袱、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对犯了错误的干部,不抛弃、不放弃,鼓励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既体现全面从严的力度,又彰显组织关怀的温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积极推动领导为部门担当、部门为基层担当。因领导决策不科学、部署不到位,导致部门工作出现失误或偏差的,由领导承担责任,并视情形予以容错;因部门工作指导不到位、任务交代不准确,导致基层工作失误的,由相应部门承担责任,绝不搞问责泛化简单化,问下不问上,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