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
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哲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来到市检察院和明山区检察院,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及明山区检察院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代表们认为,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开展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意识,丰富监督载体和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维护了公平与正义,促进了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的提升。代表们还从建立诉讼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诉讼监督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哲对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四点建议: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解决诉讼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诉讼监督工作;要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处理好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来源:本溪日报2010-9-6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