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重要作用 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纪念本溪市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长愉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1980年5月8日,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和《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本溪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设立常务委员会,随后我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也相继设立。从此,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3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推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20余项,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查1160多次,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2800余件次,处理来信来访18000余件次,有力地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内容,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40余件,为实施依法治市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30余项,及时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全市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各级人大顺利完成了历次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00余人次,保证了我市各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 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积极采取措施,普遍建立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并建立了承办、督办、反馈制度,办理代表建议6800余件,切实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实现。 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重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普遍提高,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逐步健全规范,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深入,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逐步提高,为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伴随着本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全市地方人大常委会已走过30年的光辉历程。30年来,我市人大工作的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这些宝贵经验,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 当前,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进入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市委提出实现“三个1000亿、一个100亿”、建设“三都五城”的奋斗目标,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把依法履行职责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广泛集中民智、凝聚人心,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保障全市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第二,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要坚持把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服务。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 第三,适应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要求,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植根人民、紧贴民心、符合民意。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掌握群众呼声,感知群众诉求,及时畅通解决问题的渠道,保证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得到充分有序的表达,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不断开辟代表依法履职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第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提高履职能力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的能力。健全和完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各项制度,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崭新的风貌树立人大常委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良好形象。 抚今追昔,我们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信心百倍。让我们在中共本溪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创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来源:本溪日报2010-5-7 编辑:白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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