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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04 09:38:55 浏览次数: 【字体:

200917日在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赵长愉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1个,作出决议决定5项,形成审议意见6项,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开展视察检查活动38次,为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监督法的要求,我们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着重围绕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改善民生和公正司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围绕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 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全面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必须加快“三大结构调整”。去年,省委、省政府又作出“举全省之力扶持本溪做大做强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的决策,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坚定发展医药产业的信心和决心,科学制定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解决发展医药产业在用地、资金和人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医药产业尽快发展成为我市的新兴主导产业。常委会还从未来医药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总体发展思路、医药产业定位、布局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关于本溪新城规划建设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七项措施落实这些意见和建议,使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为实施“沈本一体化”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旅游产业发展中管理体制不够顺畅、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旅游环境亟待改善等方面问题,要求政府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制定相关政策,整合旅游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尽快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旅游产业,使全年旅游总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

常委会专题视察了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针对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繁杂、办事效率不高、市农发行不良贷款回收难等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常委会还就保护台商合法权益问题,检查了台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建议政府搞好对台资企业的服务,努力营造招商、安商、护商的良好环境。 

围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作出决议,批准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十一五”规划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两项指标的调整方案。要求政府继续加大“三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确保“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07年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1-8月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加强项目招商活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税收征管和预算约束力度,强化财政支出和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围绕建设新农村开展监督工作。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去年7月,常委会围绕这一专题开展视察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建议政府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围绕农民增收尽快编制林地利用发展规划,推动森林资源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常委会还检查了种子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执行情况,对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建议政府要坚决打击假种子、假农药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市政府认真研究落实这些建议,采取措施,出台政策,较好地解决了“三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进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委会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管理、市场物价、城市建设和道路改造、“小铁选”企业影响生态环境、城市供暖等方面情况的调查,开展了以“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碧水蓝天”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建议政府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和平抑市场物价,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建立生态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常委会把水污染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着重对太子河、细河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特别是在参与辽宁省中部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后,组织代表三次专项视察太子河、细河流域污染治理和太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的汇报,建议政府要加大源头水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太子河城区段排洪沟污水处理工作,建立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太子河、细河流域治理好。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取得的成效,要求政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机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认真落实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助费政策,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口质量。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工作。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按照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要求,常委会不断改进监督司法工作。为确保我市的公共安全,常委会视察了我市公共安全工作情况,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的报告,要求市、县区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委会还围绕涉农案件审判工作,听取市法院相关情况的汇报,建议市法院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调处涉农纠纷,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听取了市检察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服务情况的汇报,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支持国企改革,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常委会重视群众申诉控告和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公民申诉案件91件,对其中18件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办,促使一些案件改变了原处理不合理或不合适的决定;共接待群众来访2400余人次,转办群众来信211件,推动了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   

二、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指导思想,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根据本届常委会确定的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工作思路,在总结经验、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了10个重点立法项目。在制定立法规划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制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坚持急用先立原则,把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有特色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三是坚持制定法规、修改法规和废止法规并重的原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四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用动态立项的方法,8个立法调研项目,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时可转换为制定项目。实施这个立法规划,对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成年度立法任务。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去年制定了两件地方性法规。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制定了《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为规范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随着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本溪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本溪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已不适合现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管理要求。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制定了《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确保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注重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使法规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备案审查机构,组织制定并审议通过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作出了规范。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认真抓好代表培训工作。常委会在确定年度代表工作总体思路时,把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去年举办三期人大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培训班,培训了153名新代表。常委会还采取举办法律讲座、以会代训、会前专业培训、培训骨干代表等方式,对全市人大代表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使人大代表基本掌握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常委会重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举办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推动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把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本溪市教育管理条例”和“地方名牌产品保护条例”3件代表立法建议案,常委会听取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关于制定“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案,已纳入本届地方立法规划之中,现正进行立法的前期工作。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383件,其中375件及时交由市政府办理,其他8件协调有关方面办理,并提出具体的办理要求。对重点建议件和办理不满意件跟踪督办、逐项检查。 10月份,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问题解决率达到60.5%,代表满意率达到100%。代表建议提出的“沈本一体化”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停止滨河南路收费、加强环境污染整治、解决摸黑路照明、改造维修街巷路等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积极组织代表履职活动。常委会切实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共邀请4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主动征求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活动50余次,提出意见和建议80余件,一些涉及城建、教育、医疗、社保、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修订了《关于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接待代表制度,全年走访联系代表150多人次,接待代表来访80多人次,办理代表来信35件,密切了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 

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常委会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进一步加强了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常委会注重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学习会、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举办了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制讲座,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抗震救灾”、“迎奥运、树新风”和“党政机关下基层、党员干部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障。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先后组织修订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办法》等工作制度,制定、修改和完善了机关政务、会务、事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机关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了常委会机关的部分机构,明确了相应的职责。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了13个具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逐项进行研究落实,使一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监督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市、县区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把市委的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深入实际,密切与“一府两院”、县区人大、人大代表的联系,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常委会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人大代表、县区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跟踪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法规的地方特色还不够鲜明;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还不够,代表工作的形式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工作方式需要不断改进。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主要任务   

    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散和蔓延。同全国一样,我市发展的外部条件将更趋复杂。一个时期内,我们将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带来的各种压力和挑战;同时,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政方针,也给我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继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继续行使好监督职权。要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重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报告,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市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继续加强对预算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报告和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2009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推动社会进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学技术进步、太子河和细河水污染治理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市容管理、经济文化保卫等方面情况的视察检查活动。围绕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救助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报告,继续开展教育、医疗、城市供暖等方面情况的视察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城乡规划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支持市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带来的冲击,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本溪全面振兴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认真做好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地方立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常委会要继续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努力完成本年度立法任务。一是根据代表联名提出的立法建议案和人民群众关注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制定“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二是适应集体林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需要,为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实现森林资源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制定“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条例”;三是为保护电力设施、保证电力生产安全,制定“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开展“本溪市矿产资源管理保护条例”、“本溪市旅游条例”、“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三项地方立法项目的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地方立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问题,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和审议工作,保证年度立法任务的完成。要加强对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继续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要继续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要加强对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结合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职知识,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依法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和实践开展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组织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评选活动,不断增强代表活力。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督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把开展这一活动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发展实践、破解发展难题、检验发展成效,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常委会学习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督促解决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改进常委会审议工作,努力提高议事质量。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注重发挥全地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提高为常委会和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本溪市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