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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本溪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忠诚履职展风采——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工作回顾之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4 15:44:17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

       1980年5月8日,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历史节点!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本溪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并选举产生了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成为我市首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由此开启了本溪人大建设的崭新篇章。

  40年风雨兼程,40年砥砺奋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奋力书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本溪答卷。

  本溪人大网站从今日起,开设【纪念本溪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专栏,展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的时代风采。



                                        1980

  依法履职的崭新华章

  ——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1980.5——1983.1)

  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在时任常委会主任王甦及主任会议成员的带领下,谱写出一曲曲崭新的履职华章。

  ●启航  明确前进方向

  常委会设立伊始,从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着手,学习人大制度的基础理论,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论述,深刻领会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大意义。常委会明确提出,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宪法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工作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完善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逐步夯实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基础,为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法  高举宪法的旗帜

  1978年秋,以新宪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颁布,给新设立的常委会提出了重要的学习任务。1982年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下发交付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讨论,常委会根据中央提出的“党委领导,人大主办”的原则,在市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活动并较好地完成了宪法修改草案意见征集工作。1982年12月4日新宪法正式颁布后,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树立了我市人大常委会新的形象。

  ●亮剑  直面法律监督

  常委会设立之初,就从加强与“一府两院”主要领导的沟通入手,坚持互相交换意见,交流思想,商讨常委会一年的工作要点和议题,使监督工作逐步进入人大监督与政府工作良性互动的轨道。

  《关于认真贯彻<森林法>决议》《关于动员全市人民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等决议、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对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强化“一府两院”依法行政,维护全市安定团结的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树立起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形象。

  ●助力  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正确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与主动和“一府两院”相互配合,协同一致进行工作的关系,对于常委会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度至关重要。为此,常委会在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上,一方面注意了监督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决议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同时又注意了不干预执行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做到了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成为了政府工作最直接的助推器。常委会不断探索工作监督方式方法,监督能力逐步提高,监督效果日益显现,不断彰显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成长的监督力量。

  ●护航  县区直接选举

  1980年,我市县区直接选举启动,为保证县区选举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常委会在6月中旬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就听取了市选举委员会关于县区直接选举工作和在溪湖区进行试点安排意见的报告,及时作出《关于县级直接选举工作问题的决定》。县区直接选举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发动,严格按“两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全市广大选民积极踊跃参加选举活动,参选率达98%以上。

  ●议政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要求十分强烈,人民代表参政议政意愿高涨。常委会顺应民意,抓住那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人民代表参加视察调查检查活动,发挥了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

  ●重托  严格依法任免

  在任免工作中,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制定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坚持实现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任免人员忠诚地代表群众利益,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为我市国家机关正常有效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成长  加强自身建设

  三年间,常委会及其机关注重探索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方面,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在作风建设方面,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倡集体决策的民主作风。在制度建设方面,坚持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订了常委会会议工作暂行细则等。在工作方式方法方面,注意吸收外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好做法,初步形成一套上下对接、适应本溪实际的人大工作规程。

  三年不平凡的历程,常委会圆满地完成了开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使命。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如何依法履职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1983


  开拓创新的坚实印迹

  ——记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1983.1——1988.1)

  当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车轮隆隆驶入第十个年头的时候,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刚好任期届满。回顾五年来的历程,本届常委会在时任主任张德魁及主任会议成员的带领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改革发展主题,深入思考、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不负重托,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抓前提  依法治市普法为先

  进行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是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常委会把加强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常委会工作议程。

  1984年6月,司法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常委会抓住时机及时作出了《关于在三年内向全市人民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正式拉开了全市普法宣传活动的大幕。

  以“九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工作在该年底圆满收官,人大常委会在普法宣传活动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再次得到彰显。

  ●抓大事  强化依法监督

  自1983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常委会采取会同“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按不同阶段确定听取审议监督内容、会前开展大量调查视察活动、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认真听取整改情况反馈、对重点问题开展连续监督等方式,始终把关乎全市的重大经济、环境、教育、民生事业等事项作为监督的工作重点,依法开展了全面监督。

  常委会监督工作抓重点、促全面,监督程序不断规范,监督质量不断提高,监督力量不断增强,监督内容也逐步从形式向实质发生着积极转变。

  ●抓基础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是搞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从创造代表依法履职条件,增强代表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加注重代表议案督促办理,切实保证代表民主权利实现;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活动制度,逐步规范代表履职活动行为这几个环节进行了不懈努力,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成效。

  代表工作的不断加强,既活跃了代表的履职活动,为代表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又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和光荣感。他们的身影活跃在全市各行各业,并日益发挥出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抓关键  人事任免程序与监督并重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将党的组织意图依法转化为人民的意愿,是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五年中,常委会共依法任免了2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顺利地完成了所有人员的任免程序,确保了本级国家机关人事任职的正常交接运转。

  常委会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人员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注重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任免办法。坚持程序与监督并重原则,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严,树立了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新形象。

  ●抓根本  注重常委会自身建设

  本届人大常委会深感自身建设对于依法行权的重要作用,始终注重加强常委会以及机关自身建设,从未懈怠。

  坚持学习不动摇。开展以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自学为主、辅导讨论为辅的学习活动。坚持改进工作作风不放松。坚持制度建设不滞后。制定了同“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制度,完善了机关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

  回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历时五年的履职征程,不仅硕果累累,而且足迹坚实,不仅为后来者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而且实现了依法行权的圆满交接。

1988

为民履职的铿锵足音

  ——记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1988.01——1993.01)

  在历史长河中,五年仅是一瞬间,但在为民行权履职的进程中,五年的使命却无限重大。承载着山城150万人民的重托,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用丰硕的工作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令人满意的答卷。

  ●发展为要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正是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本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社会的关注点,就是常委会工作的聚焦点。在全市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力量提前半年开展对“七五”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企业债务负担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为编制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提供了大量事实依据。在事关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决策上,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法治为上  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在中共本溪市委领导下,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全国率先作出了依法治市的决议,这一领跑全国的举措,对本溪的民主法制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市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常委会坚持不懈督促“一府两院”严厉打击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常委会连续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民主与法制”知识竞赛活动,促进法律知识走进了千家万户。

  ●民生为本  关注社会事业发展

  增进民生福祉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国务院环保委把本溪市列为全国惟一的治理环境污染试点城市的实际,人大加大监督力度,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本溪甩掉了“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的帽子。

  1988年,市政府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提出了“一保吃饭,二保教育”的口号,这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而在这个承诺的背后,恰恰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溪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依法监督。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市政府贯彻科技兴市决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推动了本溪科技兴市的前进步伐。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制定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实施稳定农村卫生技术队伍的倾斜政策,增加经费投入,改造乡镇卫生院,改善农村医疗条件,使农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

  ●主体为重  强化代表培训和建议办理

  五年间,常委会共为代表提供各种学习资料两万多份,举办学习班7次,组织代表进行各种视察调查69次,有310人次代表列席了常委会议,70多名代表直接参与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重大活动及重要问题的调查。

  从制度建设上保障代表发挥作用。修订了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坚持实行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代表持证视察制度。常委会把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作为重要职责,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及时转交、跟踪监督、迅速反馈”的方法,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市第十届人大代表在历次人代会上提出的1389件议案、建议,基本上得到了落实,为推动本溪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忠诚为先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坚持不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常委会大力倡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主任会议成员和机关干部下基层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促进了自身的作风建设。五年间,共进行专题调查208次,形成调查报告179篇。这些来自经济社会一线的调查,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