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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探索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30 10:12:07 浏览次数:120 【字体:

 

        怎样来评判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怎样来督促和激励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是近年来人大工作极为关注和思考的问题。2009年以来,溪湖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关于“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的规定,持续开展了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溪湖团市人大代表向溪湖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评议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代表述职的主要做法

        代表述评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总体安排阶段。代表述职在换届后的第二年开始,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指导安排,由各代表团(区人大代表)和各代表小组(市人大代表)具体组织实施。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作出全面计划。每年由区人大常委会和各街道人工委分别安排出当年的述职代表名单,并以文件形式将述职代表的名单、述职时间、述职的有关要求等通知到各选区和各述职代表,使各选区群众和各述职代表早知道、早准备。

        (二)准备阶段。按照区人大年初代表述职安排的要求,各选区在述职会议召开前30天左右,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组建述职领导小组。在区人大的指导下,由区人大代表所在选区的街道人工委负责人2-3人组成述评领导小组。各街道人工委主任、副主任分别到各选区主持述评工作。二是推荐选民代表。由于选民较多,集中全体选民参评难予实施,我们依据素质较高、议政能力较强的要求,按每1020户左右推荐一名参评选民的办法,推荐出参加述评的选民代表。参加述评的选民人数按需要确定。三是召开述职代表和参评选民会议。组织述职代表和参评选民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述评方法和要求。要求述职代表认真准备好述职报告,做好准备。四是做好述评准备。按照要求,各述职代表紧紧围绕人大代表权利、义务等内容,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各参评选民围绕述评内容,对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作必要的了解调查。

        (三)述职阶段。述职以会议形式进行。主要履行好七项程序:1.由述评领导小组负责人宣布述评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有关要求;2.述职代表向选民作述职报告;3.参评选民自由发言评议;4.以无记名方式,给述职代表分别测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5.当场统计并公布测评结果;6.由述职代表作表态发言,初步提出整改措施;7.述评主持人作述评小结,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阶段。述职会后,围绕选民的评议意见,按照整改的要求,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述评领导小组及时将评议意见归纳整理并反馈给述职代表;二是述职代表按照评议反馈意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三是述评领导小组在适当时间(三个月内),再次召开部分选民会议,专门听取评议为“不称职”代表的整改工作汇报;四是根据“不称职”代表的整改情况,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和各街道人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

        二、代表述职的成效及体会

        (一)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述职代表既认真回顾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又自检自查了各自的履职情况,还直接听取了选民对自己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来说,是一次对代表性质、权利、义务的再认识,是对自身履职情况的检查和总结。一名代表述评后说;“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以来,我对自身的职责任务更清楚了,对人大代表的含义理解更深刻了。经常感到群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想当‘挂名代表’是不行了。”述职使他们真正认识了人大代表的性质,真正懂得了代表与选民的关系,认识到作为人大代表,如不认真履职,就会愧对代表的称号,就会受到选民的非议;只有密切联系选民,如实反映民意,才能得到选民的拥护,当好代表。

        代表的履职意识增强了,履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提高了。不仅能按时参加人大会和代表小组活动,而且,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质量一年比一年高,代表团(组)活动一年比一年活跃。近几年我区人大代表的参会率都在95%以上。人代会收到的代表建议,数量一年比一年多,质量一年比一年好。

        (二)增强了代表的服务意识。2009年以来,区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10000多人(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160多件,向政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69件,扶贫帮困213件(次),受表彰的优秀市、区人大代表46人。据不完全统计,两级人大代表近3年来为特困农户和贫困学生捐赠现金及物资折款达300多万元,代表们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的感人事例不胜枚举。

        (三)增强了选民的监督意识。代表的述职评议,不仅使代表增强了责任意识,而且也增强了广大选民的监督意识。群众反映,过去只见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向人大述职,接受代表的监督,认为人大代表是监督别人的。现在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监督,由选民来评定自己选出的代表是否合格称职,真正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宪法精神。

        总结我区的代表述职活动,有三点体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代表述评的保证。在开展代表述职评议中都把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当作头等大事来对待。在年初作述评计划时,先向区委请示汇报,在取得区委的同意后,再把当年各选区述职的代表名单通知到各选区;在述职过程中,紧紧依靠选区的党组织进行,一般都推荐本选区内的党(工)委书记任述评领导小组组长,直接组织领导述评活动;在代表述评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向区委作出全面报告。

        二是及早安排是搞好代表述评的重要环节。我们做好代表述评的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提前安排、及早准备。我区人大换届后,就将区人大代表的述职作出整体规划,大体确定出届内每年述职的代表名单。在此基础上,每年年初,区人大又把当年述职的代表名单、述职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以正式文件通知到代表选区和各述职代表,使选区和代表都能早知道、早安排。

        三是选民的积极参与是搞好代表述评的关键。选民是代表述评的主体,选民参评的情况直接关系到代表述评的质量问题。我们十分注重组织和发动选民工作。在推荐参评选民时特别注重其自身的素质和代表的广泛性;在召开参评选民会议时,特别强调选民要明确职责,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做好必要的调查研究,为评议做好发言准备。

        三、代表述职中的问题及对策

      (代表述评的内容问题。在实践中,我们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1.遵守宪法、法律,保守国家秘密,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2.协助宪法、法律的实施,宣传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3.联系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回答他们的询问:4.调查研究走访选民或选举单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为选民或选举单位做好事办实事;6.按时出席人代会,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述职问题。述评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一是述评主持者有顾虑,不好安排有“官衔”的代表述评;二是个别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代表意识、民主意识差,缺乏自觉性;三是有少数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确因工作忙顾不过来;四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多数不直接工作和生活在选民中,平时与选民接触少,选民不了解情况,评议时缺乏针对性,往往流于形式。我们认为,无论担任何种职务的代表都应接受原选区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要逐步增强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的代表意识和被监督意识实。这样,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才能真正得以贯彻落实。

        (三)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述评问题。间接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如何述职,我们认为,既然都是人大代表,就应该同样进行述评。实践中,我们采取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的常设机关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再由区人大常委会在每年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向全体代表报告的办法。从2009年开始,我们已连续2年共组织了12名溪湖团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予以评议和测评,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溪湖区人大办公室  高阳)

 

编辑:白武新